游泳池加熱設備的分類及時間控制
更新時間: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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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加熱設備的分類及時間控制
1.間接式加熱設備:就是指熱媒與被加熱的池水不直接接觸,通過汽水或水水板式換熱器、汽水或水水快速式換熱器、汽水或水水半容積式換熱器、汽水或水水浮動盤管式加熱器等將池水加熱的方式;
2.直接式加熱設備:就是利用燃煤、燃氣、燃油鍋爐將池水直接加熱的方式;小型游泳池也可以采用電熱水器直接加熱池水的方法
3.太陽能及熱泵等加熱設備、加熱設施
4.池水初次加熱時間游泳池池水初次加熱所需要的熱量與正常開放使用過程中維持池水“恒溫”狀態所需的熱量相差較大。
為了保持用熱負荷相對平衡,特別是采用自備熱源的情況下,不給加熱設備造成較大的浪費,同時還應考慮新建游泳池內表面襯貼或鑲貼的材質不會因為池水溫度升太快,致使飾面材料膨脹造成裂縫或脫落等因素,應對池水初次加熱時每小時的溫升加以限制。據國外資料介紹:如果游泳池從冷水開始加熱時,以每1h的升溫不超過0.25℃為宜;也有資料介紹應以每1h的升溫不超過0.5℃為宜。因此,從用熱均衡、制熱設備不至于過大、保護游泳池飾面材料的安全、使用要求和游泳池規模等因素綜合考慮,池水初次加熱或換水后再次加熱的時間一般以24~48h為宜。對于既有大型標準游泳池,還有相當規模的休閑游樂池的綜合性游泳游樂設施,應根據游泳設施分布分隔情況,可采用單個池子分別進行加熱,逐步分別開放使用的方式進行加熱,從總體上考慮可以將池水初次加熱時間延長至72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