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河南鄉建與河南海潤德水處理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糾紛的澄清文件
更新時間:20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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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河南鄉建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與河南海潤德水處理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糾紛的澄清說明。
原告河南鄉建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與被告河南海潤德水處理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5日lian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河南鄉建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陳慶錄、張林郁,被告河南海潤德水處理有限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王靜到庭參加訴訟。我公司本著睦鄰友好的原則,經雙方代表友好協商解決,本案現已終結,現發布澄清文件予以公示。